公寓老宅延壽補助
公共區域最高 960 萬元/棟|室內優化每戶最高 20–30 萬元
- 補助對象:屋齡 30 年以上合法建築物,4–6 樓集合住宅(公寓),住宅使用比例需達 1/2 以上。
- 公共區域與外部修繕(最高 960 萬/棟):老舊管線更新、外牆與立面磁磚修繕、屋頂防水、增設電梯及無障礙設施等改善工程。
- 室內空間優化(每戶 20–30 萬):防滑地面、高低差改善、防墜措施、扶手更新等;一般戶最高 20 萬,高齡與弱勢戶可加碼至 30 萬。
- 申請期限: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(以內政部公告為準)。